保护民主的机制尚未启动

如果立法者确实希望通过宪法改革为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运作提供保护,并且政党制度将继续对一个可以被定义为反体制的政党实行排斥惯例(目前在巴伐利亚州,两名宪法法官已经当选为德国选择党的候选人) (尽管到目前为止,该职权属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然而,一些人可能对这项改革最具创新性的部分感到困惑,那就是政治机构毫不拖延地行使任命权。

政治机构(两者)都可以从外部影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活动,比如可以通过不选举有任期的法官以及同时在休会期间让法官辞职来阻止其活动。
为此,行使权力可能属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职权范围,经过一段较​​长的时间(假设甚 保护民主的机 至两三个月)后,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可能行使一项从生理上来说不属于它、但对于其完整构成有用的权力。

正是关于刚才所说的内容

有必要指出,宪法法官选举的三分之二法定人数并没有被宪法化,这一规定 保护民主的机 尚未被写入宪法,因此将继续只由普通法来要求( BVerfGG第 6 和 7 条)。主要由于担心德国选择党 (AfD)会获得阻挠性少数席位,这种缺席虽然可以理解,但也引发了一些困惑,因为通过修改联邦法律并因此降低法定人数来打破僵局的假设,一方面可以成为僵局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将使得未来(改革立法者尚未考虑到)甚至可以以绝对多数来定义一个忠于政府的宪法法院。因此,一旦利用诉诸法律的权力克服了僵局问题,将这项规定也宪法化也是适当的。

不论改革文本如何,有一点很清楚,那就是它体现了民粹主义的进步,因此反过来说,它体现了对宪政国家的坚决捍卫,尤其是宪政民主( 即,在权力分立和基本权利保护方面受到限制的民主),换言之,这种权力本质上(必须)受到 WhatsApp 筛查 反多数主义的权力的限制。
但甚至更多。这项改革似乎更像政党国家明显弱点的表现,政党国家将保卫制度的最后堡垒托付给宪法,但宪法却无力对社会、经济、文化、领土冲突等问题给出(宪法的)答案,更确切地说,

无力实施真正符合宪法宗旨的政策:

尊严、自由、平等。

只有这样的政策才能够不仅加强抵御仇外右翼势力 用于社交聆听的网红营销工具 扩张的防护带,而且能够将仇外右翼势力贬低为一种在每一个民主和管理良好的制度中都只能作为生理存在的边缘存在。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的庇护也证实了另一个政 印度尼西亚号码列表 治事实:民主国家面临的危险并非暴力夺权,而是民主规范的逐渐侵蚀和三权分立的取消。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