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者包括专家非政府组织和利益攸关方

2017 年 11 月 17 日,儿童权利委员会(CRC 委员会)与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CMW 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国际移徙背景下儿童人权的两份联合一般性意见(JGC)。这是一个重大事件,因为两个条约监督机构就一个全球重要议题展开合作,而且这是两个委员会首次就同一问题通过两份一般性意见。第一份 JGC 涵盖一般原则(CMW 一般性意见 3 和 CRC 一般性意见 22)[JGC-GP],第二份涉及各国在原籍国、过境国、目的地国和遣返国的人权义务(CMW 一般性意见 4 和 CRC 一般性意见 23)[JGC-SO]。JGC 重申了儿童权利的核心原则,即儿童是权利持有者,首先是儿童,无论其或其父母的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尽管《联合移民指导原则》并不侧重某一类型的移民,但人们承认,不安全或非正常移民中的儿童比自愿移民中的儿童更容易遭受权利侵犯(《联合移民指导原则》第 8 段)。

 

由于儿童持续陷入国际移民现象

以及他们在旅途中遭受的人权侵犯的程度和多样性,这两个委员会被迫起草了联合移民指导原则。联合移民指导原则的发布是经过数月的磋商和讨论后发布的,(包括儿童权利和移民组织)。联合移民指导原则对国际移民对话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考虑到联合国大会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通过的《关于难民和移民的纽约宣言》以及联合国难民署牵头的《全球难民契约》和国际移民组织牵头的《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的持续谈判。委员会认为,国际移民使儿童处于“双重脆弱”的境地,既是儿童,也是受移民影响的儿童(无论移民以何种形式发生)。因此,两个委员会都致力于加强对国际移民背景下所有儿童的保护(联合移民指导原则,第 4 段)。

共同致力于保护儿童权利

两个委员会之间的合作展现了两个条约监督机构制定标准的能力,这对于解决国际移民等跨领域人权问题至关重要。两个委员会能够相互借鉴彼此在国际移民背景下实施和实现人权方面的专业知识、经验和知识。联合指导原则 欧洲数据 的发布凸显了儿童权利在国际移民法中的核心地位,并进一步体现了对人权普遍性、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分割性的承诺。人权高专办表示,由于《儿童权利公约》(CRC)几乎得到了普遍批准,联合指导原则具有“全球影响力”。

联合控制委员会的宗旨和目标

两份联合指导原则旨在提供“权威性指导”,以确保各国充分履行其在两 使用响应式视频播放器来加速你的互联网 份公约下的义务,并确保儿童权利在国际移民背景下得到充分保护(《联合指导原则-一般规定》第7段)。两份联合指导原则旨在全面概述一般实施措施和各国的法律义务。

虽然“移民”一词没有定义,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涉及的移民范围很广,涵盖正常和非正常移民以及有人陪伴和无人陪伴的儿童。《儿童权利公约》中的不歧视原则(《儿童权利公约》第 2(2) 条)意味着国家对所有儿童负有义务,不论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国籍或移民身份如何(《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一般规定》第 9 款)。流动儿童的权利并不取决于是否根据1951 年《难民公约》获得难民身份 在短信中 或通过其他形式的保护(如补充或附属保护)获得承认(例如,见《欧盟资格指令》第五章和第 18 条)。无论移民与会者包括专家非政 身份如何,儿童都是权利持有人。唯一相关的身份是儿童——即未满 18 周岁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第 1 条;《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一般规定》第 3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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