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首次通过至今已三十年。然而,随着联合国人权专家对新冠疫情紧急措施背景下的警察杀人及暴力事件表示担忧,以及据报道,世界各地的执法官员多次以应对新冠疫情为借口过度使用武力,使用武力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在当前背景下,旨在补充《基本原则》的联合国关于执法人员使用低致命武器的人权指导(《指导》)或许更为及时,值得持续关注。
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无法对该指南进行全面回顾。该指南涵盖了以下主题:使用武力和非致命武器的一般原则和考量;非法武器;特定情况下的武力使用;特定类型武器的使用;以及传播、审查和实施。本博客将重点介绍该指南中与 COVID-19 疫情相关的三个关键条款。
首先指南中关于设计
生产、法律审查、测试和采购的详细说明的第4.1和4.2节至关重要。指南借鉴现任和前任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工作,规定应对任何潜在的新武器进行独立测试和法律审查,审查不仅要关注武器的医学影响,还要参考其他专业知识来源。审查的重点不仅应放在武器的“预期”用途上,还应放在预期和可预见的用途上;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各国和制造商应公布可能采用的武器的设计特点和参数,以及已进行的医学研究、研究作者以及因推广其产品而获得报酬的人员的信息。他们还应公布武器使用的政策和标准。
这些规定听起来像是常识,但在急于采用新技术的过程中,它们往 电报列表 往被忽略。在当前危机下,这些规定尤为重要,因为警方可能会以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为名,转向新的(或许未经测试或测试不足的)技术。例如,尽管Kennedy等人的研究发现,关于这些设备的医疗效果“没有现成的已发表数据”,而且即使在同一个司法管辖区内,所用设备的型号和类型也存在很大差异,但一些警队还是引入了防吐罩。当局也可能采取更临时的措施:欧米茄研究基金会的新冠病毒地图工具报告了印度一些案例,一些移民工人被喷洒了含有次氯酸钠(一种常见的漂白剂)的溶液。在这种情况下,正如指南所指出的,尤为重要的是,所有使用的设备“应按照合法的执法目的进行设计和生产”,而不是临时拼凑。
其指南第五节详细说明了
非法武器和相关装备,即执法中绝不能使用的武器,这是一个特别 想领导内容 原创内容和原创研究 有用的补充,其中涵盖了诸如可穿戴电击装置、加重束缚带和带刺警棍等技术。作者认为,所列装备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例如包括直接接触电击武器(如电击棍和电击枪)、电棍和鞭子以及同时发射多枚射弹的动能冲击武器。欧米茄研究基金会整理和绘制的报告重点介绍了南非和阿根廷警察部联合 巴西号码列表 国执法人员使 队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使用电棍和多枚橡胶弹的情况。尽管如此,指南第五节仍为各国和其他行为者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起点,以禁止使用任何非法武器,尤其是与其他条款结合使用时。